10月24日,江西萍乡警方的一则通报,把一起“为博关注编谣言”的闹剧摊在了阳光下——当地男子陈某某因编造“10月6日江西上栗发生爆炸、伤亡不明”的虚假信息,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。
事情得从今年中秋节前后说起。当时,萍乡网安部门在日常巡查中刷到一条“炸锅”的帖子:“10月6日江西上栗爆炸了,现场伤亡不明!”配的图片里,隐约能看到烟雾和人群,看着“挺真实”。这则消息一传开,不少网友瞬间紧张起来:有人赶紧给上栗的亲友打电话确认安全,有人在群里转发“提醒大家注意”,还有人猜测“是不是官方没通报?”短短几个小时,帖子的转发量就涨了不少,恐慌情绪也跟着扩散开。
可真相很快就“打了脸”。警方第一时间核查后明确:近期上栗根本没发生过爆炸事件! 那所谓的“现场图”,其实是陈某某从网上找来的旧图——他既没去过上栗,也没核实过信息,纯粹是觉得“编点‘大新闻’能涨粉”“好玩”,就随手发了出去。
当民警把陈某某传唤到派出所时,他还没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:“我就是想让更多人关注我,没想着会闯祸。”可他不知道,自己的“好玩”,已经触碰了法律红线——根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,散布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,要处5到10日拘留。而他的帖子,已经引发了公众恐慌,严重干扰了社会秩序。
面对警方的讯问,陈某某终于慌了,承认自己“就是想博点关注,没考虑后果”。10月24日,萍乡警方正式通报:陈某某的行为已构成“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”,决定对其行政拘留10日。
这则通报一出,网友们的评论瞬间“炸了锅”。有重庆网友留言:“我前几天还刷到过这则谣言,当时赶紧给上栗的朋友打电话,结果人家说‘我正在家吃月饼呢,哪来的爆炸?’,真是气人!”有人说:“博关注也得有底线吧?拿公共安全开玩笑,这和‘递刀子’有啥区别?”还有人提醒:“以后看到这种‘伤亡不明’的信息,先等官方通报——毕竟,‘造谣一张嘴,辟谣跑断腿’。”
其实,这两年类似的“博眼球谣言”并不少见:从“某地超市有人投毒”到“某小区出现确诊病例”,背后都是“想红”“想赚流量”的私心。可这些人忘了,网络从来不是法外之地——你敲下的每一个字,都要为后果负责。就像陈某某,原本只是想“玩一玩”,结果把自己“玩”进了拘留所,这份“代价”,可比“涨粉”疼多了。
最后想多说一句:互联网给了我们“发声”的权利,但这份权利不是“任性”的理由。不管是发朋友圈还是发帖子,先问自己三个问题:“这信息是真的吗?”“会不会吓到别人?”“会不会给社会添乱?”毕竟,比起“博关注”的一时热闹,守住“不造谣、不信谣、不传谣”的底线,才是对自己、对他人最基本的负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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